综合保税区政策之一:《海关异地监管保税措施》

民航客机、直升机、船舶、海工平台、集成电路设备等,天津东疆海关有融资租赁异地委托监管措施。 即租赁公司在东疆区内注册一家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相关货物无需实际入区。

该政策解决了船舶以及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难以实际运入东疆区内或入区成本高等,导致难以实际开展融资租赁的问题。



即:综合保税区内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大型设备的海关异地委托监管,是指我国以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大型设备或我国制造生产的大型设备以租赁贸易方式出口,货物使用所在地或货物所在地与综合保税区地域跨度太远,但货物租赁贸易进出口需要在综合保税区报关、验放的,在远距离运输带来的运输风险较大、运输成本过高等情况下,综合保税区海关可以和货物所在地海关协调,货物不需实际进入综合保税区,由综合保税区海关申报、当地海关监管验放。

《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中提出,“对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大型设备,可予以保税,由海关实施异地委托监管”



天津海关三项监管创新支持融资租赁业新发展:

天津海关推出三项创新监管模式,解决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支持融资租赁业务新突破。

①在异地委托监管模式上,天津海关优化了物流监管流程。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标的物主要是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运输成本极高。在新监管模式下,飞机可按企业实际需求直接运至实际使用地。据企业初步测算,一架飞机可节省企业运输经营成本超过100万元。

②在租赁资产交易业务监管模式上,天津海关创新性地提出通过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的方式,完成租赁企业间和租赁企业与境外租赁企业间发生“租赁资产交易”的海关监管流程,这既可以有效避免再次提交进口许可证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企业收付汇和后续租赁合同变更的问题。该项业务创新可以增强国内租赁资产的流动性,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环境。

③在开展差异化担保制度方面,天津海关通过研判企业风险,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适用不同的担保额度,实现了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

保税异地监管的作用:

租赁贸易逐渐成为一种非常活跃的贸易形式,海关异地委托监管进一步节省了租赁贸易进出口流程的时间成本及货物运输成本,减少了整个项目在货物运输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国内综合保税区对标国际先进模式、打造租赁行业高地迈出的坚实一步。


(上图为:盾构管片)

【标的物举例】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从物理性质上可分为两大主要组成部分,一部分是包括洞体、车站在内的土建部分,另一部分是包括机车、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在内的机电设备资产。两部分项目资产相对可以分离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设备资产部分的融资问题可以通过融资租赁途径得到解决。


(上图为:机车)

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属于单体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具有可移动性,其所需资金约占整个轨道交通投资的三分之一,资金投入量大,完全可以通过融资租赁的形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减小对机车信号等设备的一次性投资,以融物的方式实现了融资。


(上图为:KV变电站送变电系统、设备监控系统)

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

对于已经采购的机车等设备,则可以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我国已经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具有大量的存量资产,如果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将这些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用,则可以将已经固化的设备转化为货币资本,用于继续投资以及增加企业流动资金,取得很好的融资效果。


(上图为:客车)